当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已成为影响财政健康与经济稳定的重要议题。随着城镇化进程加速及公共支出需求增长,地方政府通过发行债券、融资平台等方式筹措资金,在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同时,也积累了相当规模的债务。根据财政部数据,截至2023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法定限额以内,整体风险可控,但局部地区和结构性风险仍需高度关注。地方政府债务的形成既有历史原因,也与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不匹配的体制性因素相关。部分区域过度依赖土地出让收入偿还债务,易受房地产市场波动影响;另一些地区则因存量债务利率高、期限短而面临较大的流动性压力。此外,隐性债务问题仍是监管难点,部分融资平台公司转型不彻底,可能形成新的风险点。为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中央与地方政府协同推出多项举措。一是健全常态化监测机制,实施债务限额管理与预算审核,严禁无序举债;二是推进债务重组和置换,通过发行再融资债券降低利息负担,延长偿债周期;三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明确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增强地方财政可持续性。长远来看,须从机制建设层面构建防控体系。一方面要优化政绩考核体系,杜绝盲目举债搞形象工程;另一方面需强化市场化约束,完善地方政府信用评级和信息披露制度,引导金融资源合理配置。只有多管齐下、疏堵结合,才能在稳增长与防风险之间取得平衡,实现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