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题逐渐浮出水面,成为影响财政可持续性和金融稳定的重要因素。与纳入预算管理的显性债务不同,隐性债务往往通过平台公司、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复杂形式存在,其规模难以准确统计,风险更具隐蔽性和传染性。隐性债务的形成机制复杂多元。一方面,在城镇化快速推进过程中,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需求巨大,而地方财政能力有限,催生了各类变相举债行为。另一方面,部分地方政府出于政绩考核需要,通过明股实债、违规担保等方式扩大融资规模,导致债务风险不断累积。这些债务虽未纳入政府直接负债,但实质上形成了政府的或有负债,一旦资金链断裂,将引发系统性风险。当前隐性债务治理面临多重挑战。首先是识别难度大,各类创新融资工具层出不穷,债务边界日益模糊;其次是化解压力重,在经济增速放缓背景下,土地出让收入减少,偿债资金来源受限;最后是道德风险高,部分地方政府仍存在“中央兜底”的预期,缺乏主动化解债务风险的内在动力。有效防控隐性债务风险需要多管齐下。当务之急是健全监测预警机制,通过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实现全口径债务动态监测。同时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合理划分央地事权与支出责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从根本上减轻地方财政压力。此外,应建立市场化、法治化的债务化解机制,通过债务重组、资产证券化等方式逐步消化存量债务,并强化问责机制,杜绝新增隐性债务。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需要平衡好稳增长与防风险的关系。只有建立长效机制,才能实现地方财政的可持续发展,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